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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年,更定临清关船只补税例。定外番商货至回
贸易者,三十
一,
货二十
一;回商往外番贸易,二十
一,
货十之一;其牲畜货
不及
分之数,视所值折算。三十年,更定吉林等
税额,裁潘桃
监督税归张家
徵收,所属六小
,改归通永
理。明年,复改潘桃
税归多
诺尔同知徵收。设局大河
,差理籓院司员督收归化城税。既而改归山西巡抚遴员徵收。岫岩城属之鲍家
等七
岸海船商税,归山海关监督设局徵收。三十三年,定山海关、张家
、八沟、塔
沟、三座塔、乌兰哈达、多
诺尔
直隶总督,杀虎
、归化城
山西巡抚,盛京
税、中江税
盛京
侍郎,坐粮?
仓场侍郎,打箭炉
四川总督,荆关
湖广总督
十年,
阯
平,复开徵云南
臼税。禁止宿迁关通船一载收税例,改
担数徵收。定一官兼
两关,其徵额有此赢彼绌者,准其抵补;再有短歉,仍著追赔。移福建诏安之雅溪税馆于悬钟,以闽省旧有?
船包揽走私,永禁制造。十三年,复徵米豆税。十四年,定各关赢馀,以雍正十三年为准,短少者
分数分别议
,罚俸降调有差。十五年,移福建宁德县税
于酒屿。十七年,改渝关木税归并夔关徵收,十八年,移厦门查税之玉洲馆驻石
,凤
关查税之濉
驻虹县,改虹县徵税之青
镇驻濉河
。二十年,移淮南关之
均
驻泾河。
府官;山海关、两翼,古北、潘桃、杀虎三
,暨打箭炉,仍差
员。盛京呼尔哈河木税,亦
将军、府尹委沿河官徵收。明年,淮安仍差
员,浒墅改归苏州织造,凤凰城中江税,派盛京
员各督收。河西务运粮船料,改于通州徵收。三年,以暹罗
献稻
果树等
,免回空压载货
税。禁边关城门索取蒙古贡
税,其假名匿税者罪之。五年,宿迁关归并淮关徵收,由徬税
地方官
理。河宝营木税,由杀虎
监督徵收。奉天
税,改差
院司员。
六年,更定临清关米麦杂粮船税。定各关税则。龙江、西新二关,
江宁织造兼
。永免暹罗米税。七年,夔州关改委专员督收。南北二新关
杭州织造兼收。移荆州之徐关于田家洲,更名田关。江苏庙湾税归淮关兼
。定闽海关减折船税丈尺例。裁古北
监督,
密云县徵收。以潼关商税浮于
例,相安已久,照现徵之数,著为令。移潘桃
正关于潘家、桃林二分
徵收。八年,减各关馀平银之半,革除天津戥耗例外徵收。定落地税搜求溢额议
例。严黄金
洋之禁。十年,设
城县
泉滩木厂,武元城设立税
徵收。十一年,改天津关归长芦盐政
理。十三年,设居庸关税课大使,定潘桃、古北、杀虎三
给商印票,兼满、汉、蒙三
文字。山东海
各州、县、卫设两联印票,填註客商年貌籍贯、船只字号、梁
丈尺、豆石数目、
年月,分给商船,回日查销。
乾隆元年,革除龙江、西新二关衙规票银。初,外洋夹板船到粤,起其砲位,候
易事毕给还。其税法每船
梁
徵银二千两左右,货税照则徵收。革除额税外另徵置货银加一缴送税。定闽省渔船税,分上、中、下三则起科,除额外重徵。定各省税课则例颁行。定九江、赣州二关三联税单例,一给商人,一
抚署,一存税署。准张家
、居庸关收取车驮货
过税饭钱,以资养赡。禁偷运米穀接济外洋,分别拟罪有差。免沿海采捕鱼虾单桅船税。二年,定米穀税,凡遇地方旱涝,米穀船到即放行,俟成熟后照旧徵收。永停徵广东开建、恩平二县米船税。三年,裁浒墅关之转
、柏渎二
,改瓜州由闸税归两淮盐政。九江差内务府司员,芜湖、凤
派
员,各
理监督。四年,定归化城木税额,归杀虎
徵收。五年,复差
员监督荆关。用御史陆尹耀言,严
名讨关之禁。
二十二年,增定浙、闽二海关税则,照粤海关例。寻又申禁洋船不准收泊浙海,有驶至者,乃令回粤贸易纳税。二十四年,定叶尔羌、喀什噶尔牲畜税二十取一,缎布
张税十之一,自外番贩
者倍徵,严丝斤
洋之禁。二十五年,始派员徵收多
诺尔
张等税,并设盛京拉林、阿勒楚喀税局,派员徵收,如宁古塔、伯都讷例。革除粤海关陋规银,归公造报。二十六年,设淮安关石?税
,又设归化城总税局,并绥远、归化、和林格尔、托克托、萨拉齐、西包
、昆都仑、八十家
等
,差蒙古笔帖式二员,分督徵收牲畜税。
二十七年,以龙江、淮安二关归两江总督,浒墅归江苏巡抚,各稽查严禁榷关漏税积弊,并定漏税罚数。江苏巡抚陈宏谋条上浒墅关四弊:一,铺
代客完税,包揽居奇,仍令商人自行完纳,
簿亲填;一,货船抵关,签验纳税,给票后始准过关,以杜偷越;一,官员遴委佐杂官,半年而代;一,督抚与监督原相助为理,所徵数目,应令监督
月知会督抚,再于年满奏报时统咨知会。从之。是年弛丝斤
洋之禁,仍示限制。定崇文门、两翼税差期满,由
开列满、蒙大学士、尚书、都统、侍郎、副都统等职名,请简更代,遂为永制。二十八年,画一天津各
税则。定商贩山东豆石由海运浙,照运赴江南例输税。张家

铁
,照杀虎
例纳税。革除芜湖关之
、工帮贴饭费,江海关之驳票给单挂号、油烛饭费、看验舱钱文、扬关由闸之给串钱。
六年,复定考覈关税赢馀例,清查外省私增
岸。免领帑采铜锡铅及米穀税,仍徵船料,惟黄豆非麦秫比,虽歉岁照常徵收。改宿迁之丰、沛、萧、砀四县陆税,仍
各县分徵。永禁龙江关木税飞量法。定各关赢馀,比较上年数目考
,著为令。七年,永免直省关豆米额税。复设通州分司之黄村,临清关之德州、魏家湾、尖冢、樊
等
岸。免徵临清关船料。以扬州关归两江总督遴员徵收。停止闽海关之南山边
徵税,专司稽查。八年,定官运米穀免徵船料。九年,严蒙古来京漏税,及为
商私运货
之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