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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不能在一起(2/2)

我却摇摇说:“她一个姑娘家,在这儿无依无靠的,得需要个朋友帮忙。我不能去了,但你还能搭把手。咱们都走了,万一她要再遇上第二个苏承达怎么办?她嘴上说话冲,其实人心善良的,你就当帮我了,接着在她那儿下去。”

“小,警察来了你别多嘴啊!来,假装帮我算命,快!”这女孩转到我面前坐在扎上,瞪着一对圆溜溜的黑珠,我突然觉这女孩其实也的。

想着既然不能再见林羽夕,还不如离开西岭,可是心里却又千般不舍。最后气的扇了自己一个嘴,骂:“为了一个仇人女儿,是不是太贱了?***丁鱼你现在就西岭市,要是不你就不是男人!”

这小着脸说:“我正不想受这女人的窝气,咱们明儿还是去摆地摊算命吧。”

我们俩这顿又喝了两瓶白的,不过我酒,最后醉的人事不知。第二天早上醒过来,发现小胖留了个纸条,说他去那边继续帮忙事了,有啥事会及时打电话的。我笑了笑,着疼痛的脑袋,起洗了把脸,走到楼台上,望着远发呆。

我觉得上代的恩怨,没必要再延续到下一代。何苦呢?不过,我们是不可能再见面了,不真假,总之心里有个结,待在一起不是很别扭吗?再说小夕的格,喜角,她既然信了陈大洪的话,就不会再理我。”



我嘴里这酒直接了他一脸。

我刚喝了酒差去,没好气骂他:“你小以后搞不明白的就少说,什么翁失驴,还翁失狗呢。”

后来警笛传过来,这两伙人才散了,有不少打的破血,相互搀扶着一瘸一拐的四散逃走。留短发的女孩,提着带血的刀从我挂摊前面跑过去,但见到对面街又有警车开过来,急忙溜到我后,二话不说,提起挂摊一角,把刀藏了去。

“对,我说错了,是翁失狗!”

小胖苦笑着摇说:“鱼哥啊鱼哥,我算服了你。好吧,知你肯定放不下她,哥们就当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刀了。来,一个!”

可是回到屋里,竟然又改变了主意,自言自语说:“不是男人就不是,反正四年之后就是鬼了,何必非要跟自己过不去呢?”卷起挂摊下楼。

坐在永和街上一上午没打采,也没个生意上门,不过倒是看了场武斗戏。可能是两伙地痞火拼,都拿着砍刀和铁,打的昏天黑地,鲜血横飞。其中还有个留着短发的女孩,让我意外的,立振起了神。这女的好像还是个儿,不住呦喝小弟往上冲,她并且先士卒,拿着砍刀在人群里穿来去,手非常利索。

小胖喝了一,冲我伸大拇指:“鱼哥,你的肚量大,这我很佩服。换上我,是绝对不能原谅杀父仇人女儿的。以后不能走一块,也不见得不是好事,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翁失驴,焉知非福?好姑娘多着呢,天底下又不只是她一个长的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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